人人生而孤獨。 中四。記得踏入課室的那刻,牆壁表面的油漆已是灰暗的。那些藍色紅色的粉筆,滿佈塵埃。我認識班裡的某些同學,但是稱不上了解任何人。好朋友?早已各散東西,於是我成了自閉的人。他們沒有排擠我,也沒有對我不好,但是我找不到和他們熟稔的原因。我寧願他們大聲指罵我是「仆街仔」,也比這種相敬如賓的相處方式要好。有天數學老師生病告假,大家都各自和朋友談天說地,但是我不屬於任何圈子,整個空間都沒有我的容身之所。我選擇獨自靠窗而坐,遺世而獨立,但是真正「遺世」的人還怎麼會在乎七情六慾?望向窗外,我看見西西筆下「沒有翅膀但會飛翔的雲層」,雪白的,自由自在的。我想我是個自由的人,但是自由往往意味著孤獨,例如不隨大隊走的登山者。是愈孤獨愈快樂,還是相反?我不清楚。心理學家說過如果想追求某個女孩,應該和她共同做點壞事,我明白當中的道理,但是看到他們傳閱功課的時候,我開不了口說「可唔可以預埋我?」 — 這實在奇怪,活像 個渴望「埋堆」的小丑。日子都是這樣過,每天放學當「330部隊」,因為我沒有留戀這個地方的理由,即使有漂亮的女同學也沒有結識的意欲。走過樓梯,穿過建於石屎森林中的天橋,有時候覺得自己像艘太空船,整個宇宙只屬於自己。我有時看得見月球上的人,但聽不到他們在說什麼,因為沒有空氣的存在。家常飯菜,全家福,電視螢幕裡幾個跳脫的身影。繼續走,小巴站前的巷子熱熱鬧鬧的,兩旁的賣菜婦人高叫自創的推銷句子。在水洩不通的路上,我被推著前進,我被包圍著,但是孤獨感更加強烈,因為我清楚自己不屬於這條街道的任何一部分。坐在滿座的小巴上,大概大家都是孤獨的,我便成了沒那麼孤獨的那位。我們每人都只佔一個座位,都默不作聲。我們不認識對方,即使我的衣袖緊貼大叔的衣袖,即使前座女學生的馬尾碰到我放在膝上的書包。到總站了,可能發生的故事最終沒有發生,那些孤獨的靈魂或走向霓虹燈下的繁華、或走向林蔭道下的陰影,完結一天或開始一天。 孤獨總是不好的,對身心有害。機緣巧合結識到一個朋友,她是個開朗的女孩,反正在大家眼中肯定和孤獨扯不上關係,但聊著聊著發覺她也是我的同類。她渴望被理解,渴望相識滿天下,渴望當個善良的人並得到世界溫柔的對待,但這談何容易?我拿著手電筒,抱著好奇心走進她的世界,希望我是那個會讓她覺得「生活還是美好的」的朋友。於是我們做些與情侶無異的事:漫步於半山區當「文青」拍照,踏單車頂著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