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前在立場新聞網頁看到一篇文章,是彭捷所寫的《男女還不夠平等嗎?女性主義還要求什麼?(上篇):兩性經濟不平等》,閱後覺得文章充滿似是而非的觀點,遺害甚深,所以撰寫此文反駁其謬誤。
我特意Google了作者彭捷的資料背景,結果是「冇人識你呀」,不過從她(他)所撰寫的文章所看,可以合理推斷她是一名熱愛哲學的女性,同時支持女性(或女權/性別平權)主義。對我來說,哲學和性別研究都應是非常嚴謹的學科,如果只用自己的意願把觀點和支撐的數據扭曲以自圓其說,那便會是一些非常危險的「偽辯證」,而彭捷所犯的錯誤便是用女權視角將大部分問題歸因於性別。簡單來說,她不是笨便是奸。
進入正題,她的這篇文章到底寫了什麼?如果大家不想按進上面鏈結讓她賺到點擊率的話也可直接閱讀此文,我將逐點反駁她在文中建構的論點:
1)兩性月入中位數差異相差達 33.3% ,香港男性平均每月比女性多賺 6,000 元,而且過去十年間男女月中位數入息差距不斷擴大。另外, 若以收入劃分,月入 5,000 元或以下的女性較男士多出一倍,且這情況 20 年來並未改善。
不知道大家在中學數學課有沒有學過「misuse of statistics」?這段文字便是例子之一。驟眼看來,「香港男性平均每月比女性多賺 6,000 元」這樣的句子立刻能觸發一些女權主義者的怒火,然後口裡便是條件反射式的「女人被壓迫!」「封建社會遺毒!」。但是當比較兩個性別的收入時,有沒有考慮兩性之間在工時、工種、勞動程度、生產力等各方面的差異?如果沒有,那便不是一組科學的對照數據,沒有任何引用的價值。彭捷於敘述論點之初便首先引用這樣的問題數據嘗試定下基調,潛移默化讀者「女人受不公平待遇」,其心可誅。回到論點本身,我想嘗試解釋「過去十年間男女月中位數入息差距不斷擴大」的原因:建築業的興旺。2007年,時任行政長官曾蔭權拍板通過《十大建設計劃》,西九文化區、廣深港高鐵、港珠澳大橋等工程均於近十年正式上馬,男人主導的建造業自然成為最大贏家。各工程公司需要大量高低級建造從業員(工程師、測量員、建築工人),人力資源競爭激烈,從而拉高了他們本來就相當不錯的薪酬水平。你可能會問,建造業平均薪酬這麼高合理嗎?相當合理。以建築工人為例,他們不僅需要體力勞動、日曬雨淋,還得承受工業意外的風險,可謂真正的「血汗錢」。話說回來,香港社會真的是「女人愈貧 男人愈富」嗎?我絕對不同意。不知大家有沒有發覺近年女人發掘了很多賺錢的門路?先不說有道德爭議的、動輒開價「一千蚊食飯plan」的兼職女友(ptgf),在個人Instagram上收錢賣廣告、開Instagram商店售賣衣服飾物、玩「17」接受打賞、拍影片放在YouTube當網絡紅人、當私人新娘化妝師等難道沒有讓至少一部分女人富起來?還不用報稅呢,全部收入可以直接拿去「食好西」。所以我對「月入 5,000 元或以下的女性較男士多出一倍,且這情況 20 年來並未改善」的數據持懷疑態度:她們不說、政府查不到,但是不是不存在?如果彭捷想暗示的是「女人結婚後都因社會風氣或習慣被迫當家庭主婦」所以沒有收入,那容我在後文再慢慢解釋。
2)男女在高階職位就業的比率仍然相差一半 (66.3 % : 33.7%)。據香港政府統計局 2017 年的數字,月入 10 萬的女性就業人數顯著增加,但比例仍然懸殊,只佔不足 3 成。但在高等教育程度上,香港女性一直比男性稍高(2015 年接受高等教育的男女比例為 46.1% : 53.9% )。這實在不禁令人疑惑,如果兩性教育程度差不多,那麼能力應該相若才對,為何男女從事高階職位的比例卻仍然有顯著差距?這真的能用兩性能力差異來解釋嗎?
我想說明的是,「男女在高階職位就業的比率仍然相差一半」是女人自己選擇的。為什麼?又要回到「建造和工程業」這個核心原因。看看彭捷所引用的《香港女性統計數字2015》,註冊會計師的男女比例為50%和50%,持有執業證書的律師的男女比例為53%和47%,可以說在這兩個界別基本已實現了男女(在數字上的)平等,那麼缺口從哪裡來的?看看「建造和工程業」的數據:具專業資格的工程師的男女比例為93.3%和6.7%,就是說當工程師或其他相關行業的女人很少。為什麼?我很難用甚麼數據科學地說明,但是我想這與女人普遍認為這些工作「辛苦、危險、多麻甩佬」有關。做工程師測量師?梗係做律師好,夠型得嚟有地位,做到新時代女性,好彩嘅仲可以識到某某褲二袋;落site食塵俾地中海中坑視姦?咦,狗也不X,不了,寧願搵少啲做普通OL!所以你看到香港所有(對 是所有)的女權組織都不會爭取「地盤工人數量男女平等」,只會喊道「點解得咁少女律師女醫生!」,是謂很多人批判的「女權自助餐」。不過話說回來,工程師的整體收入實在不少,月入十萬者不在少數,如果女人因為對這些工種的刻板印象而放棄成為擔任高階職位的精英,那她們可以怪誰呢?
3)更大問題是,有數據顯示,同樣位居高階職位,女性月入中位數卻還是較男性低 1,400 - 2,500 元左右。女性進身高階職位的低比率或許可以用自由選擇與能力表現來解釋,但出現同工種不同酬的差距又如何解釋呢?其中一個可能因素是,職場中的性別歧視仍然存在,不少僱主仍然認定女性沒有管理才能。安俊人力資源顧問董事總經理周綺萍便提到,香港不少僱主都很保守,認定男性說話具權威力、說服力較強,較適合做管理層;雖然招聘時未明言只僱用男性,但在揀選求職者面試時,會首先篩走所有女士。
我很想問一個問題,而這也是這篇文章的核心問題:假如男女之間真的是同工種不同酬,為什麼老闆不全部聘請女人以節省開支?大家可以發現在教師、人力管理、銷售等男女產出差異不大的行業中女人所佔比例並不低(甚至高於男人),這就證明了僱主並非傻子。所以所謂「同工種不同酬」只有一個合理解釋:這並非事實。
回到本來的問題,彭捷再一次混淆視聽,用「高階職位」一詞嘗試含混過去製造假象。如我在上文問過的問題一樣:比較兩個性別的收入時,有沒有考慮兩性之間在工時、工種、勞動程度、生產力等各方面的差異?此外,什麼是「高階職位」?就算大家都是高階或經理級職位,中小企的掛名經理可以與跨國企業的行政總裁相比嗎?不能,既然不是一模一樣的職位,數據就沒有可比性。你可能會問「有咩關係 高職位女人的確搵得少錢過男人喎」?當然有關係。如果所謂的「高階職位」根本不是同一工種,那容我再一次提及「建造和工程業」。根據彭捷引用的同一份報告,製造業的「經理及行政級人員」的男女比例為80.2%和19.8%,這代表什麼?相信聰明的你已明白我想說明的論點。當女人厭惡工程和製造等行業,自中學和大學選科起便對理工科敬而遠之,那麼這些收入頗高的行業被男人壟斷不是合情合理嗎?彭捷很明顯忽略了這個因素,單純地把問題歸因為性別歧視,甚是可笑。她還引用了什麼安俊人力資源(邊度俊呀睇過?)顧問董事總經理周綺萍的看法,說香港僱主認定男人較適合當管理層云云。請首先容我「對人不對事」離題一下,大家可以Google周綺萍以往說過些什麼出位名言:「九十後著重work life balance 欠缺工作熱誠」、「每周標準工時44小時『太理想化』」、「連實習都話要求8,000蚊,都唔知佢地醒未!」,我相信在正經論述的文章中引用此人的說話和在學術論文引用「某高登仔說」作論證無甚分別。話說回來,周的說法可有任何實質數據支持?如果沒有,那和維園阿伯鳩噏「我覺得」、「一定係」有何分別? 「在揀選求職者面試時會首先篩走所有女士」,你真的相信稍有理智的公司營運者會這樣做?在競爭激烈的商業社會,過多的非理性決策必然會導致該公司被打敗淘汰。如果某女應徵者能為公司帶來上百上千萬的收入,那CEO會說一句「女人?不了」然後把人才送給競爭對手?在林鄭月娥當特首、鄭若驊當律政司的年代,周的說法讓她們情何以堪?
4)也許有人認為男女在管理能力上確實存在差異,這不是性別歧視,而是事實認定。但是,讓我們看看大多數人認定女性較能勝任的職位,如文書支援工作、服務工作及商店銷售人員,以及非技術工人;這三個職位的女性就業率都比男性高,但女性收入中位數仍然比男性低至少 500 - 3000 元左右。
再再再一次提出這條問題:比較兩個性別的收入時,有沒有考慮兩性之間在工時、工種、勞動程度、生產力等各方面的差異?需要特別說明的是,就業率與收入沒有直接關係。根據香港統計處的定義,就業人士指「在統計前7天內有做工賺取薪酬或利潤或有一份正式工作的15歲及以上人士」。舉例來說,一名主婦銷售員每星期兼職五小時是就業人士,另外一名銷售員每星期工作六天、每天十小時,在統計處定義裡都是就業人士(雖然前者可能會被定義為就業不足人士),但兩者的收入明顯沒有可比性, 所以「女性收入中位數仍然比男性低至少 500 - 3000 元左右」這樣籠統的數字又可以說明什麼呢?據日常觀察所得,甚多女人在「文書支援工作」、「服務工作」及「商店銷售人員」這三個行業以兼職形式工作,其中又以女大學生和已婚婦女居多(這是另一個性別定型的問題 女人在銷售和服務行業佔有優勢),所以出現上述現象又有何奇怪?此外,我必須提及新移民婦女對女人平均薪金水平的影響。根據NOW新聞報導,2003年至今大陸持單程證來港人數累計達693800人,佔全港人口約10%;這些新移民主要為40至59歳的偏高齡女性,當中大部分人教育程度不高。據另一份由香港社區組織協會2009年發表的報告, 新移民婦女的就業率為35%(其數據引用自統計處)。假設這數字十年間大約維持不變,現時香港應有超過二十萬新移民就業婦女。在香港這個女性就業人數約為一百九十萬的地方湧入了超過二十萬低學歷低技術的婦女,女人整體薪金水平比男人還高才是天方夜譚(這裡特意譴責廢老中坑加重香港負擔)。這些新移民婦女很多不懂英文、不懂電腦、廣東話不純正,她們除了當譚仔阿姐和清潔工人又能做什麼呢?薪金又能有多高?
5)但是,女性照顧家庭真的是一種個人選擇?試想像一下我們由小到大的性別教育、對「母性之愛」的宣傳,如何塑造「照顧家庭、照顧小孩長者是女性天職」的性別角色。對許多女性而言,結婚是她們人生的最大成就,只要她們一結婚或組織家庭,那麼她們就會「自然地」自動承擔照顧家庭的責任,遠離職場。從這點來看,「照顧家庭」並非單純是女性的個人選擇,而是整體社會結構所塑造的性別角色,令許多女性無法擺脫這種人生定位。
我知道彭捷最想強調、最想表達的就是這部分:女人在香港被定型為家庭主婦,這是性別角色的刻板印象和枷鎖,必須破除以達致真正的男女平等。我明白她想表達的意思,也相信這個說法在三五十年前是正確的,但是現在是2018年了,2-0-1-8年。
綜合上文各段論點和數據,香港男人的收入普遍比女人為高,這是事實,但原因不在於「女人受壓迫」或「性別定型」,而是因為這是女人自己的選擇。既然女人沒有在所有職業都要求真正的男女平等(例如我在這篇文章說了n次的建造業/其他「苦力」行業),那麼女人其實沒有資格在整體薪金水平上要求與男人看齊,道理就是這麼簡單。既然香港男人的收入普遍比女人為高,那麼女人懷孕後辭工照顧嬰兒不是最為理性的選擇嗎?何況孕婦在產子期間已與職場脫節一段時間,晉升的機會和發展前景已不如其他同事。所以我重申一次,香港家庭多為「男主外女主內」的原因是出於理性選擇,而不是角色定型或歷史遺留的因素。假設有一對夫婦,男的月入一萬五,女的月入十萬,那女人產子後會回到職場上工作嗎?很大機會,而那男人可能會成為「家庭主夫」照顧嬰兒。為什麼?因為他們之間有足夠的經濟誘因讓男人成為傳統家庭主婦的角色。大家看不看到隨著香港女人收入愈來愈高,香港也愈來愈多「湊仔公」出現?
何況從生理和實際角度來看,女人在家中照顧嬰兒也是合理的選擇。首先女人在生產後普遍會較容易疲倦(Baby Kingdom的媽媽們說),身體也需要時間恢復,留在家中照顧嬰兒可以免卻舟車勞頓之苦,更好地調理身體;其次這亦方便母親進行母乳餵哺 —— 這不僅指私隱問題,還有便利性的考慮。如果母親不能帶同嬰兒上班又想母乳餵哺嬰兒,她便需要及早預備和貯存人奶,費時失事,同時失去母乳餵哺「與嬰兒親密接觸」的優點。還有,如果你相信「女人比男人細心」的講法,由女人照顧嬰兒有更可能避免發生因疏忽引起的潛在意外,或者讓嬰兒得到更無微不至的照顧。基於以上論點,「女主內」確實有其存在的合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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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了這麼多,我還希望讀者留意彭捷引用的那份主要數據:由婦女事務委員會出版的《香港女性統計數字(2015版)》。大家不妨想想,如果報告裡列出的數據不能支持「男女不平等」的論調,那報告還有什麼發表的價值?「噢 香港已經是男女平等的社會了 我們這個委員會可以解散了」這樣?你想想便知不可能。我不是說報告裡引用的數字都是假的,而是各團體均有非常多的方法來引用和闡釋一組數據以達到他們想要的效果,請大家務必細思慢想。至於彭捷?我真的不知道她是笨還是奸,「難分真與假」,反正請大家小心此人所寫的文章。
(P.S. 她還說有下篇談香港政治上的男女不平等,我等她很久了,怎麼還不出文?)